發佈者:秘書處 / 發佈時間:2022-06-07 15:30:50
「公共工程專業獎章」將自111年7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止受理推薦,請本會會員踴躍推薦優秀人才請頒;推薦案件請填具請頒事實表一式2份及最近三年有無發生工安事件或違背工程倫理情事查證表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上開期限內寄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詳如附件檔案)。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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